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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心猿意马的复读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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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南栀挥舞着铲子不断搅拌,加快海水中盐分的析出。

另一边的刘雨晴也在挥舞着铲子,对着那一丛绿叶植物挖掘。

但她这个铲子可没有季南栀那个精致,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石头板子罢了。

相对于铲子而言狼人的爪子显然更有效率。

至于为什么不用,自然是因为爪子对于刘雨晴来说就像脸一样重要。

她的手不算粗糙,甚至比脸都要白一点。

而每天都用凉水洗衣做饭的雌性,她们的手个个粗糙干裂,一到冬天就生冻疮,红黄相间,看起来就倒胃口。

这样相比之下,刘雨晴的手嫩的不是一星半点。

也就是这么一双手让部落里众多雄性神魂颠倒。

土豆秧嫩绿,因为头一次干这种事,她只知道季南栀是从地下挖出来的,却没有掌握好窍门。

一味地埋头蛮干,咔嚓一声脆响,那土豆直接被铲子拦腰斩成两半。

刘雨晴见挖了半天可算挖出来了一个大宝贝,也没计较品相,直接扔进了自己的菜篮子里,咧着嘴笑呵呵的往赵明离家里赶去。

狼王居住的地方是整个部落里最好的,虽说也是木头盖起来的房子,但是比起赵无眠那个残废大了将近两倍!

不仅如此,屋内的地板上全都铺着雪白的兽皮。

这样细腻的兽皮,刘雨晴只有新日的时候才会分到一两块,平时都是随便一张粗糙的动物皮就应付过去了。

但这上好的雪狐皮,居然被赵明离用来垫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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