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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十三章 妇人穿道衣,人多失礼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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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飞在对方面带红晕的注视之下,忍不住低笑就说:“小姐姐,你要再不站好了,我可就撒手了。”

刘清江被他这么一说,那一抹红晕顿时就渲染到耳朵根上面去了,忙不迭站住了脚,为了掩饰窘迫,还拿手拽了拽自己的衣袖,从袖笼里面摸出一枚檀香扇儿,轻轻展开,在胸前扇了两下,只是,这风怎么也扇不去脸上的红晕,反倒是在康飞眼神吓愈发红了。

她穿着一件葱绿色浅底撒菊花的广袖道袍,腰间系着丝绦,头上一顶半透明的对角方巾,方巾里面的发髻上簪着一根翠绿的玉簪子,脚底下是一双大红色的鞋子,是眼下南京城里面一等一的读书人打扮。

嘉靖十七年苏州通判余永麟写过一本《北窗琐语》,讲述当时僭越成风,人多服妖,说【妇人穿道衣,人多失礼体】,最后总结,噫!风俗之坏极矣!

按说,表子要戴明角冠穿皂褙子,可刘清江穿的就是一件道衣,还是一件骚包的很的浅葱色广袖道衣,此外,不管是对角方巾还是红色鞋子,都是服妖的典型,要是在大明初期,早就被拉出去砍头了,可如今消费风尚流行,服妖的习俗已经开始席卷整个大明朝了。

作为大明朝最顶尖的表子,刘清江的穿戴,自然就是读书人的穿戴,不然,如何跟老爷们诗歌唱酬?至于旁的,老爷们来秦淮河,那是寻找爱情的,要泻火,自然要去找书房里面的清俊小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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