嘶…”丁至味倒吸一口凉气。
刹那脑子里就开始杜比全声环绕现代相声改编的口水歌,“这个世界太疯狂,耗子给猫当伴娘”。
去,不去。
丁至味借酒浇愁,随口喊小二上了十壶酒,结果上来的是女儿红。
woc…!
电视广告不是常说,嫁人喝啥酒?喝酒就喝女儿红。
真是有毒了。
去的话,万一是他想的那样,那还得了。不去的话,按着种马文的尿性男主肯定死不了,一定有什么炮灰为他垫脚,无疑,现在自己就是那个炮灰。
炮灰最容易死啊,虽然漯积臣好歹也算个boss,可中后期依然是被男主血打的沙包。
小二回来的时候被丁至味盯了一眼,觉得莫名其妙,停足问道:“这位客官,您一直盯着小的作甚?”
“咋的?不准看?”
“没没没,能被客官这样的人多瞧上两眼必定会长寿。”
“胡说八道!”丁至味猛地站起身,他突然觉得,平凡也是一种幸福。
“小的不敢妄自菲薄,客官您生气了?”
“我再如何也终究是个凡人,还有,你这个酒,能拜托你拿去换成别的吗?”丁至味无奈地给了小二一块碎银,小二兴高采烈地走了,边走边笑:“多谢客官!客官出手真是大方,这可抵得上我半月的工钱了。”
换了青松酒,十坛满满地堆在地上。
丁至味打开抱起开喝,入口醇厚,果不其然,古代的酒都是纯酿的,比现代兑水的酒好喝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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